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可用《中华共和国担保法》多个难点的表述(一)第四条需要,人民检察院确定合同无效,理应以人大与政协常委会拟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办公厅拟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因限购政策不归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的实例,基本上都认定交易方签署的合同书,归是真的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及行政法规需要,合理合法合理。但当在限购政策实行后,为避开限购限贷现行政策,一方与其他人借名用户导致的授权委托关联,将将会因风险社会进步集体利益被认定失效。因而限购政策不风险合同效力,但会风险合同书的具体实行。
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可用《中华共和国担保法》多个难点的表述(一)第四条需要,人民检察院确定合同无效,理应以人大与政协常委会拟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办公厅拟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因限购政策不归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的实例,基本上都认定交易方签署的合同书,归是真的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及行政法规需要,合理合法合理。但当在限购政策实行后,为避开限购限贷现行政策,一方与其他人借名用户导致的授权委托关联,将将会因风险社会进步集体利益被认定失效。因而限购政策不风险合同效力,但会风险合同书的具体实行。